拍賣企業經營文物拍賣必須取得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頒發的文物拍賣許可證,根據國家文物局2016年10月10日最新公布的《文物拍賣管理辦法》:不再規定文物拍賣經營資質分類管理,不再區分第一、二、三類文物拍賣經營范圍,文物拍賣企業可以全門類拍賣文物。放開互聯網文物拍賣經營限制,不再對互聯網文物拍賣資質進行專門審批,所有取得文物拍賣許可證的拍賣企業均可從事互聯網文物拍賣活動。
哪些業務需要申請文物拍賣許可證?
1、1949年以前的各種藝術品、工藝美術品;
2、1949年以前的文獻資料以及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手稿和圖書資料;
3、1949年以前,反映各民族社會制度、社會生產、社會生活的代表性實物;
4、1949年以后,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實物;
5、1949年以后,國家文物局公布的列入限制出境范圍的中國已故著名書畫家作品;
辦理文物拍賣許可證申請條件?
1、持有效《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2、持有效《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3、有1000(實繳資金出具驗資報告)萬元人民幣以上注冊資本,非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外商獨資企業;
4、有5名以上文物拍賣專業人員;
5、有必要的場所、設施和技術條件;
6、近兩年內無違法違規經營文物行為;
辦理文物拍賣許可證所需材料?
1. 拍賣經營批準證書;
2. 文物拍賣許可證申請表;
3.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 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注冊資金的驗資報告;
5. 公司章程;
6. 五名以上取得高級文物博物專業技術職務的文物拍賣專業人員職稱證、退休證(須加蓋原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聘用合同、專業人員所在地省級文物行政部門出具的該文物拍賣專業人員非國家、省、市級文物鑒定會(組、站)委員及非參與文物商店銷售、文物拍賣標的審核、文物出入境審核人員的證明或通過國家文物局專業人員資格考試的人員身份證、聘用合同、離職證明、專業證書。
我們的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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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程提供咨詢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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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寫申請報告、業務可行性方案、技術措施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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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全程跟蹤審批流程,及時跟進審批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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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與審批部門的全部對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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